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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结算审计(二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4 18:25:10浏览量:
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结算审计(二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结算审计(二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审计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结算审计(二审)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渔湾景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059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地下室车位1120个,以及配套绿化、道路广场等。
2.4、服务周期:20天内出具该项目的审计结果。
2.5、招标范围:大花果山景区渔湾游客中心结算审计(二审),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限价:19.8万元(不含效益收费),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3.5、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6月-2023年11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造价师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于2024年1月15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17日17时30分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1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孙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51214133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19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